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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办事处居家和社区养老中心护理床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admin  2021-12-01 14:41  0

江苏万隆同济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阳光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其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办事处居家和社区养老中心护理床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办事处居家和社区养老中心护理床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二、项目最高限价:17万元

三、项目编号:YGYL20211122

四、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招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能力的专业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病床(护理床)]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105月至202110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第八章)

6、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若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并报相关监管部门。

六、投标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112071430(以北京时间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85号,阳光老年公寓6号楼3楼第一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招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现场提交。

特别提醒:当前疫情期间,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人员必须提供行程码、苏康码,同时全程佩戴好口罩。行程码、苏康码必须显示绿色。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阳光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962808645

代理机构:江苏万隆同济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崇川区中江国际广场4A901

系 人:顾枫              联系电话:0513-55886303

   箱:22464599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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