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阳光老年公寓综合楼电梯改造项目(二次)
江苏万隆同济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阳光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南通市阳光老年公寓综合楼电梯改造项目(二次)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南通市阳光老年公寓综合楼电梯改造项目(二次)称:
二、项目预算:80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人必须为电梯制造商或其代理商。
4、所投品牌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级别)。
(1)电梯制造商投标的,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级别);
(2)代理商进行投标的,代理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级别)。同时提供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具备提供本地化售后维护的服务能力,具有常设的维护机构及人员;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将其列入采购黑名单。
五、投标
1、投标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1年06月09日14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85号,阳光老年公寓6号楼3楼第一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10%。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阳光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18761701050
代理机构:江苏万隆同济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中江国际广场4幢A座9楼
联系人:顾枫 联系电话:0513-55886303
邮箱:2246459925@qq.com
八、招标公告期
1、本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公告期为公告之日后起的3个工作日。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南通市阳光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阳光老年公寓http://www.ntygyl.com/网、和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http://ntftjt.com/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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