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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阳光新城康复护理院 污水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admin  2020-09-28 16:50  0

南通市阳光新城康复护理院“污水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阳光新城康复护理院污水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预算:30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第三章

四、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环境保护技术研发;环保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及维护服务;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

4、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至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此处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章 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0109日下午3时。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观阳路117号,南通市阳光新城康复护理院1-15会议室。

七、磋商保证金

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为: 6000 元。

2、磋商保证金仅限采用现金的方式,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

3、(磋商保证金不得密封在响应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阳光新城康复护理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860612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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